速裁转普后审限从转日算?

速裁转普通程序后,审限从转换之日起重新计算。
依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14条,速裁程序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,审限自决定转换之日起按普通程序计算(一般6个月)。原速裁程序已用时间不计入新审限。

示例

  • 速裁程序已审理10天 → 庭审中反悔转为普通程序 → 普通程序审限从转换日起算 6个月(非“剩余6个月减去10天”)。

⚠️ 注意:转换后需重新排期、送达等,原程序环节不延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