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然灾害不用转出是吧
是的。根据会计准则,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毁损,属于“不可抗力”造成的损失,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。
简单理解:进项税额转出的前提是“人为原因”导致用途改变(比如把货物改用于免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管理不善丢失等)。自然灾害是天灾,不是管理问题,所以已抵扣的增值税不用补缴。
举个例子:
- 仓库着火(管理不善导致的火灾)→ 需要转出
- 洪水冲毁(自然灾害)→ 不需要转出
因此,如果是台风、洪水、地震等灾害造成的存货或固定资产毁损,直接按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可,不用动增值税。
是的。根据会计准则,自然灾害导致资产毁损,属于“不可抗力”造成的损失,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。
简单理解:进项税额转出的前提是“人为原因”导致用途改变(比如把货物改用于免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管理不善丢失等)。自然灾害是天灾,不是管理问题,所以已抵扣的增值税不用补缴。
举个例子:
因此,如果是台风、洪水、地震等灾害造成的存货或固定资产毁损,直接按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即可,不用动增值税。